雷某報告民警,他與班某平、班某明都是一家公司的電工。今年6月初,他們根據公司司理的放置,將一批更換下來的舊鋼材堆在堆棧里,雖然司理三令五申公司財物不準擅自變賣,但班某平和班某明或是禁不住貪欲勾引,合資商議在6月尾偷拿些公司財物變現。
6月29日上午9時許,班某平來到工地堆棧,見無人值守,便打電話關照在家休息的班某明。由于班某平上班走不開,班某明又剛強顯露“一個人不干”,于是二人臨時叫上了同施工隊的雷某,雷某聽后一時起了貪念便和二人一起行動。隨后,班某平謊稱“領導授意”,騙得了吊車司機的信托,由班某明和雷某一起將堆棧里的兩根舊鋼材吊走,干脆開到垃圾站,賣得8200元,錢由三人平分。
作案后,雷某一直惶恐不安,憂慮自己會被抓。7月18日破曉3點,雷某終極選定了自動向警方投案自首,有望能爭取廣大處分。
當前,雷某、班某平、班某明三人因涉嫌偷竊罪已被平陽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迫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